国家发改委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该稿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修订形成,涉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该稿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修订形成,涉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并统一电力市场基础制度规则。此次修订基于《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修订的是2023年试行规则,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涉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1月18日。该稿由《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发改能源规〔2023〕1217号)修订形成,涉及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及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
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拟修订,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三个领域的40项技术。其中14项拟列为禁止出口技术,26项拟列为限制出口技术,涉及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细胞和基因治疗、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生产、多晶硅工程等技术。
商务部、科技部16日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的临时管理措施。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关键技术,其中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及多晶硅工程技术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五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跟踪指导并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依据;工作清单包括氢能技术装备攻关、工业领域氢能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和加氢站建设。
同一新闻,精选展示《三部门原则同意五个城市群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
南京市发布《南京市“十五五”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市智能电网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万亿元,并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江宁开发区同期发布“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规划,南京市创投集团推介江苏南京新型电力产业专项母基金。
南京发布《南京市“十五五”智能电网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市智能电网产业规模力争达到1万亿元,并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大会期间,江宁开发区发布“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规划,南京市创投集团推介新型电力产业专项母基金。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公开征求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提出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征求意见稿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并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涉及光伏制造项目布局、企业发展方向和新建及改扩建项目资本金比例,呈现了产业规范管理的具体口径。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6年本)》的意见,两份文件均为征求意见稿。此次修订基于《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由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形成。
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6年本)》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6年本)》的意见。两份文件由《2024年本》修订形成,目前均为征求意见稿。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印发《2027年江苏电力零售市场交易工作指引》,提出加强批零价格传导,并取消固定价格电量比例、现货市场价格联动电量比例和比例分成方式等要求。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可约定是否分时,并在批发市场价格基础上约定浮动价格及当月分摊费用系数。
商务部表示,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关键技术。拟禁止出口技术14项,拟限制出口技术26项,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相关技术;公告还明确了适用便利措施等情形。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答记者问,称拟将多晶硅制造、硅片制造和电池制造等环节的12项光伏技术增列至目录。答复称,此次列管范围有限,未达到管控指标的技术仍可自由出口;出口经营者开展相关技术出口,以及伴随光伏产线出口、安装、调试、改良和升级的活动,应按规定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推荐理由:答复说明拟增列光伏技术的安全考量、适用范围与许可证要求,并区分列管技术和其他可自由出口技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答记者问,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列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40项关键技术。拟禁止出口14项、拟限制出口26项,涉及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细胞和基因治疗技术,以及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组件、多晶硅工程等技术。公告还明确了适用便利措施等情形。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拟增列40项技术,分为禁止出口14项和限制出口26项,覆盖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与光伏领域。
商务部、科技部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增列部分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光伏技术,并对相关技术实施出口前登记管理。此次修订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商务部、科技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领域23项、生物医药领域5项、光伏领域12项。
上海市发改委印发2026年绿电直连开发建设方案,3个项目纳入方案,其中2个项目进入实施库、1个进入储备库。实施库项目电源规模共32.33兆瓦、储能规模共2兆瓦/4兆瓦时;储备库项目电源规模49.33兆瓦、储能规模共5兆瓦/10兆瓦时。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平均负荷率暂按40%取值。
上海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全市3个绿电直连项目纳入2026年开发建设方案,其中2个进入实施库、1个进入储备库。实施库项目电源规模共32.33兆瓦、储能规模共2兆瓦/4兆瓦时;储备库项目电源规模49.33兆瓦、储能规模共5兆瓦/10兆瓦时。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应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平均负荷率暂按40%取值。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今年以来我国风电平稳有序发展,装机规模扩大、电量占比提高,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持续推进。她指出,风电仍面临消纳压力增大、要素供给趋紧、全面市场化后收益下滑及绿色价值实现不充分等挑战,需优化开发布局、加快集成融合发展并加强技术创新与国际合作。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0月14日投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认定涉案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根据该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对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
中国已批准发布水电、光伏、光热、氢能等清洁能源国家标准600余项。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4日公布这一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15项氢能领域国家标准,覆盖制氢、储运、加氢站及应用与安全检测环节。据央视,这批标准对氢气管道焊接、掺氢输送、输氢管道完整性管理,以及加氢站设施和涉氢流程安全监测提出统一技术要求。
我国已批准发布水电、光伏、光热、氢能等清洁能源国家标准600余项、团体标准1300余项和国家标准外文版345项。我国牵头制定发布能源国际标准174项,约占已发布能源国际标准的15%,并承担10个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秘书处和34个工作组召集人职务。国家标准委在主题活动上发布一批清洁能源国家标准,并公布两份标准化相关材料。
10月14日,2026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开幕,会上发布《北京倡议》,提出健全政策保障机制、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产业链协同联动、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和深化高水平国际合作五点行动倡议。
据经参报,贵州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双碳服务中心日前分别挂牌成立。2026年5月,贵州省发展改革委授权贵州电网公司组建省、市两级双碳服务中心;安排包括10月底前全部地州中心挂牌、12月底前两级中心常态化运行并建成全省碳排放“一张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规划还涉及燃气调峰机组建设、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虚拟电厂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装备产业集聚壮大。规划还提出加快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超导带材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绿色低碳技术服务及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十五五”时期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规划还提出建设“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集群、持续推进“光伏+”工程,并加快推进蒙电入沪工程和深远海风电基地建设。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规划还提出推进燃气调峰机组等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实施高效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并加快布局市内多元化新型储能应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持续开展新能源车辆替代,推动城市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到2030年小客车电动化率超过40%。规划还提出,新增和更新的绿色机场、绿色港口作业机械、场内设备和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强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聚。规划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装备产业集聚壮大。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鼓励存量燃油小客车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到2030年燃油小客车保有量进入峰值平台。规划还提出加速物流配送、环卫等领域车辆新能源替代,并推动具备条件的港口、物流基地、机场等内部车辆及作业机械到2030年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更新替代。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高效节能装备产业集聚壮大。规划还提出加快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超导带材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与绿色发展融合,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装备产业集聚壮大。规划还提出加快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超导带材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与绿色发展融合。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支持重点园区开展零碳建设,推进园区低碳零碳化改造。规划提出到2030年完成临港零碳湾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并形成一批市级零碳园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煤电实现具备10%以上掺烧能力。规划提出推动煤电掺氨、掺生物质等低碳化改造,并强化非电用煤总量控制;钢铁行业将推进新型炉料、富氢碳循环高炉等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减少炼焦和喷吹用煤。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聚焦钢铁、化工、汽车、船舶、电气装备、快消品等重点领域,打造若干条绿色低碳供应链。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立覆盖主要工业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并在重点领域率先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和碳效评价。规划还提出发挥CN100作用、完善长三角产业链和供应链跨区域协调机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聚焦钢铁、化工、汽车、船舶、电气装备、快消品等重点领域打造若干条绿色低碳供应链。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立覆盖主要工业产品的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并在重点领域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和碳效评价。
国家能源局10月12日在京召开2026年第三次能源监管工作例会,部署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工作。会议还提出加强供需监测预警、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并推进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和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