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先预拨后清算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对获批城市群先预拨一定比例奖励资金,年度结束后再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前年度奖励资金;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奖励资金。
推荐理由:办法把氢能试点奖励分为启动预拨和年度考核清算,拨付额度还与考核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对获批城市群先预拨一定比例奖励资金,年度结束后再依据考核评价和奖励积分核定额度。考核不合格的城市群暂停拨付当前年度奖励资金;年度试点任务未全部完成的,视情况核减一定比例奖励资金。
推荐理由:办法把氢能试点奖励分为启动预拨和年度考核清算,拨付额度还与考核结果及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工信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京津冀、大湾区、东北—长三角、新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黄河几字弯—中原等五个城市群的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试点为期4年。三部门将跟踪指导并考核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试点城市群奖励资金的依据。
推荐理由:通知明确了五个试点城市群、四年试点期限及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考核依据,呈现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的实施范围与评价安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30余家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座谈,要求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车企应落实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要求,全面开展安全评估与测试验证,如实宣传产品使用边界和限制条件,不得虚假夸大宣传或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责任。工信部表示,下一步将推进有关标准制修订,并对重点车企持续监督检查。
推荐理由:座谈要求覆盖研发测试验证、产品宣传和安全责任,后续还将推进标准制修订并持续监督检查,呈现监管措施的具体环节。
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将自2027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两类车辆用锂离子电池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推荐理由:新国标覆盖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用锂离子电池,规定安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并明确实施日期。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欧双方在混动汽车领域达成的谅解是对等互利的,基于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强调并确认的全流程合规、尊重事实和非歧视三大原则。商务部称,有关共识维护了中国企业的实际利益,并避免中欧贸易摩擦局面升级。
推荐理由:发言人将混动汽车领域谅解置于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列出全流程合规、尊重事实和非歧视三项原则,并说明其贸易磋商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批复,原则同意东北(含蒙东)—长三角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城市群开展试点,试点期4年。城市群由上海牵头,联合蒙、辽、吉、黑、苏、浙、皖7个省份,共计14个城市,形成“两极驱动、一带串联”的跨区域联通格局。
推荐理由:批复将试点期定为4年,由上海牵头、14个城市参与,呈现东北(含蒙东)与长三角跨区域联通的组织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推进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装备产业集聚壮大。规划还提出加快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超导带材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与绿色发展融合。
推荐理由:规划将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智能电网和高效节能装备列为集聚方向,并提及绿色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及超导带材项目建设。
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6—2030年)》,提出到2028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较2025年翻倍。方案提出电动运输船舶突破1000艘、甲醇动力船舶突破100艘,长江干线甲醇加注服务能力全线贯通,综合形成3000公里零碳水路运输通道;到2030年,内河新能源船舶保有量和零碳水路运输通道里程持续增加。
推荐理由:方案把2028年船舶保有量、动力类型、加注与充换电设施及零碳航道里程纳入同一组目标,呈现内河新能源船舶推广的基础设施与应用口径。
财政部公告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自2027年4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9%,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取消。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继续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政策;适用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推荐理由:公告将新能源汽车出口退税率下调与电子烟设备装置等产品取消退税分开安排,并明确消费税退(免)税政策继续适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欧双方就混动汽车和电动汽车贸易进行了密集磋商,并平衡处理经贸分歧和彼此关切。关于混动汽车,双方强调并确认尊重事实、非歧视、合规三项原则;关于电动汽车,欧方将继续推进企业价格承诺相关程序及其他复审程序。
推荐理由:答记者问分别说明混动汽车磋商的三项原则,以及电动汽车反补贴案后续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的进展口径。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发布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新申报产品的参数申报与测试验证要求。新申报产品自2027年1月1日起应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已取得公告的产品应在2027年7月1日前补报参数和验证材料。征求意见稿还提出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30000公里,并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及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
推荐理由:征求意见稿将创新设计准入、既有公告产品补报和研发测试验证纳入管理,并列出参数申报、环境适应性周期及可靠性试验里程要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跨行业跨区域融合,避免“内卷式”竞争。意见列出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机器人、生物医药等发展方向,并提出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
推荐理由:内容列出新兴产业培育方向,并提出跨行业、跨区域协作安排,涉及产业集群建设与东部带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
韩国政府公布到2035年规模达1000万亿韩元(7470亿美元)的能源转型和脱碳战略K-GX。计划包括200万亿韩元财政支出、超过790万亿韩元气候融资及220万亿韩元私营部门投资,目标是到2030年实现100吉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并推动电动和氢动力汽车到2035年占新车销量70%以上。
推荐理由:计划把政府财政支出、气候融资和私营投资纳入同一框架,并列出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目标及2035年新车动力结构目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我国新型电池产业规模实现稳步增长。规划还提出全固态电池初步实现规模化应用、长寿命锂电池循环寿命达到15000次,并推动新型电池技术用于智能终端及汽车、船舶、航空、智能机器人等领域电动化。
推荐理由:《规划》给出2030年产业规模增长、全固态电池应用和锂电池循环寿命目标,覆盖产业创新与多领域电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