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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快讯·· 5 天前AI 评分65

印度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AI 导读

印度商工部于2026年10月12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按到岸价(CIF)继续征收5年反倾销税。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税率为24.79%,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26.64%,中国其他生产商为44.90%;措施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42920和29242990项下产品,AAA、AAMX、AAOA、AAOT和AAOCA不适用。

来源:格隆汇快讯 · gelonghu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