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获附条件反垄断批准
分众传媒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本次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决定。附加义务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保持服务水平、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前24个月对应城市价格,以及放弃点位独家条款权利等;限制性条件期限为5年,期满后可申请解除。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证监会同意注册等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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