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金国际子公司补缴2023—2025年度税款及滞纳金2.87亿元
山金国际公告称,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自查发现部分业务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需补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87亿元,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此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财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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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金国际公告称,子公司吉林板庙子矿业有限公司自查发现部分业务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需补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87亿元,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此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也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财报为准。
山金国际(000975.SZ)公告称,下属子公司吉林板庙子因部分业务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需补缴2023-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2.87亿元。相关款项已全部缴纳,本次补缴不涉及行政处罚。